热门搜索:
领事认证分为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和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。外交部和地方外办负责办理国内文书的领事认证。驻外**、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负责办理国外文书的领事认证。
在境外的中国公民,如需办理公手续,可向我国驻外国的外交、领事机关直接申请办理必要的公,也可以委托外交、领事机关向国内公机关申请申请。外国文书在中国使用,是需要经过国外公证和认证的。先是该国公证律师公证。其次是该国外交部认证。后为中国驻该国**认证。经过三级认证后的文件,才可以在中国使用。
1.国外法律文书公证认证的程序 外国的法律文书或书面文件(如授权委托书)要在国内当作证据使用的,一步需要经过文书生成地的公证机关公证,二步到该国外交部门办理认,三步送交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。只有经过这样才能生效。
2.在我国生成的法律文书需要在国外使用的,也需要上述类似程序的确认。 1.由涉外公证处出具涉外公证文书。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,在正文、格式等方面有专门规定,而且必须有译文; 2.经过1步骤的涉外公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