热门搜索:
主体资格证明所需公证文件一般为:
中国香港公司:注册证书,商业登记证,NC1或AR1文件,董事多余一人时还需公证有权签字人证明书;其他海外公司:注册证书,股东、董事名称,董事多余一人时还需公证有权签字人证明书。投资方为国外个人时,其需要公证及**认证。
不管是中国投资者到海外进行商业投资,还是外国投资者(海外中国香港公司、BVI公司、开曼公司、塞舌尔公司)到中国大陆进行设立合资公司、外商独资公司或是办事处,还是进行法律诉讼、商标申请或是项目投标等活动,都需要对其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证明。所谓的公司主体明,就是能证明其资格的文件,一般指的是注册成立公司的文件。
主体资格公证认证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:
1、中国大陆投资者到海牙成员国进行投资
因中国大陆暂不是海牙成员,但中国香港是海牙成员,用于海牙成员国的公司文件在中国香港办理海牙认,即由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,然后转递中国香港高院加签。
2、中国香港投资者注册
中国香港公司进行商业活动,需要经过中国香港律师公证(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),并经法律审核签章转递后,公司主体的文件才会得到中国大陆的认可。
3、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,需先区分该国与中国的外交关系
若是该国与中国建交,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需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,再送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;若该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,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三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,再由我国驻该三国使(领)馆认证。